《水浒》忠义思想的纵向考察

《水浒传》冠以“忠义”二字,是元末明初小说作者所为。明高儒的《百川书志》、晁瑮的《宝文堂目》均著录《忠义水浒传》。原郑振铎先生藏明嘉靖间刊残本题《忠义水浒传》,明容与堂刻本题《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明袁无涯刻本题《李卓吾评忠义水浒全传》,上海图书馆20世纪70年代发现的两张《水浒》残页,中缝标明是《京本忠义传》。从明代早期著录和重要刻本来看,《水浒传》全名应为《忠义水浒传》,忠义思想是作者所要表现的重要思想。明末金圣叹在评改《水浒》时说:“施耐庵传宋江,而题其书曰《水浒》。……而后世不知何等好乱之徒,乃谬加以忠义之目。”[1]似乎“忠义”二字系后人所加,而他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从书名中删去“忠义”二字而说原名曰《水浒》,和他将小说斩掉数十回而称贯华堂藏古本仅七十回一样,是金圣叹为反对《水浒》忠义说而伪造的。

忠义思想是儒家传统伦理思想,儒家创始人孔子便多次论及,不过他是将忠、义作为两个概念来使用的。他所说的忠有两层含义,一是“与人忠”之忠,指人与人之间应遵守的道德。“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2]“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3]二是“臣事君以忠”之忠,指臣对君应遵守的道德。“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4]第二层含义显然是从第一层衍生出来的,也可以包含在第一层中。在孔子看来,君臣关系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制约的关系。“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5]“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6]臣应该为君服务,但要有一定的原则,不能绝对服从,如果君违背原则,臣可以犯颜直谏。

孟子也是主张忠君的,他说:“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7]他指责杨墨学派:“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8]但他在“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支配下。并不赞成盲目忠君,而是更加强调君臣关系的相对性,他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9]

秦汉以后,原来比较宽泛的忠的概念演变成表示臣对君的道德的专用名词,君臣之间相互尊重的关系演变成绝对服从的关系。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中便出现了“三纲”之说:“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为善。”[10]《白虎通》则对“三纲”作了具体解释:“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11]在君臣关系中,君处于主导地位,臣处于服从地位。这种臣服从君的思想,在南宋时期得到进一步强化。朱熹《孟子集注》引李侗语:“舜之所以能使瞽瞍底豫者,尽事亲之道,其为子职,不见父母之非而已。昔罗仲素语此曰:只为天下无不是底父母。了翁闻而善之曰:惟如此而后天下之为父子者定。彼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者,常始于见其有不是处耳。”[12]罗仲素提出“天下无不是底父母”,陈瓘(即了翁)据此推衍出,臣也不应见其君有不是处。据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九载:“天下无不是底父母,延平此语全从天性之爱发出……潜室套着说天下无不是底君,则于理一分殊之旨全不分明。”[13]潜室即朱熹的弟子陈埴,他直接道出了“天下无不是底君”。君即真理,臣只能绝对服从。南宋时期还将这种君权思想视为“天理”:“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14]“忠者,天理。”[15]秦汉以后,历代皇帝都将忠君思想作为维护自己统治的重要工具。

“义”在训诂学上有两个最基本的义项。《说文解字》云:“義,己之威仪也。从我羊。臣铉等曰:此与善同意,故从羊,宜寄切。”[16]《辞源》释“义”从《说文》,亦列有两个基本义项:“一,礼仪,容止。”“二,宜,适宜。合理、适宜的事称义。”作为儒家伦理学说的一个重要概念,义是指人类行为的道德原则,一个人的行为是合理的、正义的,我们便称之为义。孟子说:“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17]朱熹说:“义者,天理之所宜也。凡事只看道理之所宜为,不顾己私。”[18]孟子和朱熹释“义”,强调“正路”和“道理”,就是指人类行为的正义性与合理性。这一道德原则,有几条最基本的要求:第一,强调精神需要,轻视物质利益,即所谓重义轻利。孔子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19]首次将义与利对立起来。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他这样答梁惠王问:“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20]董仲舒也主张道德理想高于物质利益,他说:“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夫人有义者,虽贫能自乐也;而人无义者,虽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实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也。”[21]程颢也强调义利之辨:“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22]第二,强调尊重他人,包括贤人和兄长。《中庸》云:“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23]孟子曰:“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24]“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25]后来的结义兄弟、朋友义气等均从这里衍生出来。第三,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即所谓不为不义之事。孟子说:“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26]“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踰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27]孟子这段话所说的“义”,有这么两层意思,一是不取不义之财;二是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董仲舒发挥了孟子的这一观点:“《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者爱人,不在爱我,此其法也”。“义在正我,不在正人,此其法也。”[28]董仲舒明确提出了义在自身道德修养中的重要作用。

儒家代表人物非常重视义,孔子将义与利作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孟子将义列为“仁义礼智”四德之一。汉代便将义视为五常,《白虎通·情性篇》云:“五性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为常,仁义礼智信也。”[29]南宋理学家也将义看作“天理”,朱熹说:“所谓天理,复是何物?仁义礼智,岂不是天理?”[30]

忠义思想经过历代儒学家的宣传,上升到“天理”的地位,并为历代皇帝所利用,成为统治思想。其含义也逐渐固定,逐渐简化,在学者笔下内涵丰富的忠义思想,在实际运用中变得简单、明了。忠就是指臣对君的道德准则,即忠君;义就是指兄弟朋友之间的道德准则,即义友。《水浒》作者的忠义观显然是从儒家那里拿来的,它的基本含义也是忠君义友。阮小五唱过这样一首歌:“打鱼一世蓼儿洼,不种青苗不种麻。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31]宋江曾多次声称:“纵使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宋朝。”他们所说的忠,就是对赵宋皇帝的忠。梁山泊一百单八将大都是结义兄弟,平生仗义疏财,最讲义气,被人称为义士。袁无涯刻本《忠义水浒全传》第五十五回有一首诗,是对《水浒》忠义观的最好诠释:“忠为君王恨贼臣,义连兄弟且藏身。不因忠义心如一,安得团圆百八人。”[32]这首诗不见于容与堂本,可能是后人增补,但增补者对《水浒》忠义思想的理解是符合实际的。《出像评点忠义水浒全书发凡》作者也是这样理解《水浒》之忠义:“忠义者,事君处友之善物也。不忠不义,其人虽生已朽,而其言虽美弗传。此一百八人者,忠义之聚于山林者也。此百廿回者,忠义之见于笔墨者也。”[33]

《水浒传》的作者为了表现忠君思想,在招安、征辽、征方腊三大事件上大做文章。历史上宋江受招安一事,自马泰来先生发现李若水的《捕盗偶成》诗之后,学术界对此再无疑义。[34]但历史上宋江受招安是不得已而为之。据王偁《东都事略·张叔夜传》记载:“张叔夜……以徽猷阁待制出知海州。会剧贼宋江剽掠至海,趋海岸,劫巨舰十数。叔夜募死士千人,距十数里,大张旗帜,诱之使战。密伏壮士匿海旁,约候兵合,即焚其舟。舟即焚,贼大恐,无复斗志,伏兵乘之,江乃降。”[35]《宋史》记载大体相同。宋江是在舟焚兵败、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投降。而《水浒》作者认为招安是表现忠君思想的极好材料,对此事的处理煞费苦心。招安之前,作者便大肆渲染。宋江尚未落草之时,便嘱咐武松撺掇鲁达、杨志投降。上山之后,一有机会便讲招安。梁山泊英雄排座次,宋江趁着酒兴吟《满江红》词:“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每次活捉官兵将领,宋江总是亲解其缚,以礼待之,然后便表暂居水泊、专等朝廷招安的忠心。甚至在捉到奸臣高俅时,也是对其纳头便拜,乞求怜悯,让朝廷招安。还先后两次走名妓李师师的后门,向宋徽宗转告宋江等待招安之意。终于在两赢童贯、三败高俅、梁山泊义军大获全胜的情况下,主动投降,非常体面地接受招安,实现了“尽忠”的心愿。

在描述征辽事件时,作者为了表现忠君思想,虚构了一个重要情节。辽兵在节节败退的情况下,也施展招安伎俩,派欧阳侍郎劝说宋江等人投降,并许高官厚禄,连军师吴用也有点动心,宋江说:“军师差矣。若从大辽,此事切不可题。纵使宋朝负我,我忠心不负宋朝,久后纵无功赏,也得青史上留名。若背正顺逆,天不容恕。吾辈当尽忠报国,死而后已。”[36]这一情节显然是用来与宋朝招安进行对照的。尽管宋朝奸臣专权,皇帝昏庸,宋江等人受招安之后,并未受到重用,而辽人是以高官厚禄来诱惑,宋江还是绝不背叛宋朝,以此来说明宋江受招安是出于忠君思想,而不是为了个人私利。

作者对征方腊事件的描写,与史实出入是很大的。据《东都事略·侯蒙传》记载,侯蒙曾上书陈制贼计:“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京东,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材必过人。不若赦过招降,使讨方腊以自赎,或足以平东南之乱。”[37]仅为一纸奏书,并未见实施的记载。据《宋史》记载:宣和三年四月,“忠州防御使辛兴宗擒方腊于青溪。”七月,“童贯等俘方腊以献。”[38]并无宋江征方腊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记载宋江曾参与童贯指挥的征方腊行动,即使这一记载属实,宋江也不是征方腊的主力。《水浒》将征方腊一事全系于宋江名下,并且用长达十回的篇幅详尽展示了征剿的全过程,数十位梁山将领在作战时捐躯。作者这样处理就是为了让宋江以功赎罪,通过打别的“强盗”来抵消他反叛朝廷的不良影响,完成从“强盗”到忠臣的转化。征辽回京,朝廷加封宋江为保义郎,卢俊义为宣武郎,吴用等三十四员为正将军,朱武等七十二员为偏将军。征方腊回京,阵亡正将封为忠武郎,偏将封为义节郎。这些封号的变化,作者是有深意的。《水浒》通过后期的言行来挽回宋江等人前期不忠的影响,书中并不是仅此一例。小说第三十九回写宋江在浔阳楼乘着酒兴题反诗,声称“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39]为此而下在死牢,差点丢了性命。诗中流露的反叛思想是有悖忠义的。于是小说第七十一回写梁山泊英雄排座次,宋江也是乘着酒兴,填《满江红》词:“日月常悬忠烈胆,风尘障却奸邪目。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40]这首词不妨看作宋江题反诗的悔过书。两者的对照关系以及作者的创作意图,是不难理解的。

宋江的最后结局,作者甚至将他写成愚忠的形象。他服了朝廷赐的药酒,危在旦夕,首先想到的是李逵可能重新聚义,将他一世清名忠义之事坏了。于是将李逵招来,让他也服药酒,临死还在表白忠心:“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41]孝当竭力,忠则尽命。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将这些俗语加在宋江身上,没有一句不合适。宋江死后,才盖棺论定,皇帝亲书圣旨,敕封宋江为忠烈义济灵应侯。建祠堂,塑神像,敕赐殿宇牌额,御笔亲书:“靖忠之庙。”

从小说对招安、征辽、征方腊三大事件的处理和对宋江形象的修正来看,作者要表现忠君思想的意图是非常明确的。应该说,作者也部分地达到了目的,李卓吾《忠义水浒传序》云:“独宋公明者,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卒至于犯大难、成大功,服毒自缢,同死而不辞,则忠义之烈也。”[42]忠君思想至少得到了部分人的认可。

《水浒》作者在表现忠君主题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宋江起义,北宋历史上实有其事,农民起义就是要推翻当朝皇帝,即《水浒》所说的“十恶不赦的勾当”,与忠君思想是水火不容的。作者以这一史实作题材,尽管吸收了大量前人的创作,虚构了不少情节,却不可能完全摆脱历史的影响。要将历史上的“强盗”写成小说中的忠臣,反差太大了。

《水浒传》的写定,采用了历代说话、笔记、杂剧创作的成果,那些生动的情节、鲜明的形象,给小说创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至今我们仍然能从前代作品中找到《水浒》的本事。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作家在利用这些作品时,也对这些作品产生了依赖性,或者说为这些已有的人物和情节所束缚。《水浒》的短篇小说连缀式的结构便是这种依赖性的痕迹。作者既要采用前代作品中的人物与情节,又要强加进前代作品中所并不存在的忠君思想,不可避免地要产生矛盾。与《水浒》同一题材的前代作品,流传下来的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大宋宣和遗事》,二是元代水浒戏。从这些作品来看,并没有明显地表现忠君的内容。《大宋宣和遗事》,已具备《水浒》的基本框架,主要事件有杨志卖刀杀人落草;晁盖、吴加亮等人智取生辰纲;宋江杀阎婆惜上梁山泊,被推为首领;呼延绰等收捕宋江战败投降;张叔夜招降宋江等人。这些事件很难与忠君思想挂上钩,简单的投降不能被视为忠君。《遗事》也写了征方腊,但是童贯率人至浙征讨,王禀及辛兴宗、杨惟忠生擒方腊并其妻孥兄弟、伪相王侯。仅一笔提及张叔夜遣宋江平方腊有功,宋江并不是征方腊的主角。《遗事》中出现了“忠义”二字,玄女娘娘所赐天书有一行文字写道:“天书付天罡院三十六员猛将,使呼保义宋江为帅,广行忠义,殄灭奸邪。”[43]这里所说的“忠义”,不能看作忠君,因作品中并没有忠君事件的描述。“殄灭奸邪”便是“广行忠义”的具体行动,宋江等三十六人团圆之后,“各人统率强人,略州劫县,放火杀人,攻夺淮扬、京西、河北三路二十四州八十余县;劫掠子女玉帛,掳掠甚众。”[44]“义”的内容倒是表现得非常丰富,下文详述。在现存六种元代“水浒戏”中,没有一种是表现忠君思想的。《水浒》作者将这些并无忠君内容的素材写进小说中,便与他所要表现的忠君思想发生了冲突,连作者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第十八回写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事发,身为押司的宋江,冒着死罪给晁盖报信,对此作者有一首赞美诗:“有仁有义宋公明,交结豪强秉志诚。一旦阴谋皆外泄,六人星火夜逃生。”[45]当晚都头朱仝、雷横来提晁盖,故意将其放走,作者又有一首诗:“捕盗如何与盗通,只因仁义动其衷。都头已自开生路,观察焉能建大功。”[46]作者评宋江、朱仝、雷横私放晁盖,均用“仁义”,而不用小说所要表现的主要思想“忠义”,显然作者是意识到了私放“强盗”与忠君思想是不相容的。金圣叹说:“宋江而诚忠义,是必不放晁盖者也;宋江而放晁盖,是必不能忠义者也。”[47]可谓一针见血。小说中悖逆忠君思想的事件不只是私放晁盖一件事,金圣叹列举了宋江不忠的十大罪状,略而言之,有落草为寇,包纳荒秽,浔阳题诗,网落将领,拒杀王师,私制违禁之物等。因而金圣叹认为:“宋江有过人之才,是即诚然。若言其有忠义之心,心心图报朝廷,此实万万不然之事也。”[48]我们不能因为金圣叹反对《水浒》忠义说动机反动而因人废言,他所列举的大量事实证明宋江并不忠君。不过他连“义”也一同否认则不符合小说实际。

《水浒》作者称赞梁山英雄“忠义双全”,而实际上小说所提供的材料说明,忠义不能两全,以义伤忠的事比比皆是。上文所述宋江私放晁盖,显然是义而不是忠的行为。还有,官军名将呼延灼被活捉上梁山,宋江重礼陪话,恳求呼延灼入伙,呼延灼说:“非是呼延灼不忠于国,实慕兄长义气过人,不容呼延灼不依,愿随鞭镫。”[49]明确地将忠与义对立起来,呼延灼为了朋友义气而背叛了朝廷。

我们设想,如果《水浒传》的作者认识到农民起义与忠君思想的矛盾不可调和,认识到传统水浒题材容不下忠君的主题,认识到忠义不可能两全,不去刻意表现忠君思想,将不至于造成小说主题的矛盾和读者理解的混乱。当然,尽管作者给小说留下了一大遗憾,但由于作者基本忠实地描写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忠君思想表现得并不成功,因而读者看到的主要还是官逼民反、乱自上作、江湖义气等内容。

《水浒传》的忠义思想应该包括忠和义两个方面,而学术界往往只注意到它忠君的一面,甚至将忠义当作偏义复词,把忠义与忠君画上等号,对义友的主题忽略不讲。实际上,在我看来,《水浒》对义的表现远比忠要成功。

《水浒》之义主要表现在梁山泊英雄身上,他们几乎无一不是义士,作者重点描写了他们身上的三个鲜明特点:第一,《水浒》英雄个个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每个英雄出场,均以义许之。第十四回晁盖首次露面,作者这样介绍:“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无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若要去时,又将银两赍助他起身。”[50]宋江出场,小说写他“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51]其他梁山英雄,大多如此。粗心的李逵,甚至将身上的十两银子送给冒他黑旋风大名拦路打劫的李鬼,原因是相信李鬼打劫是因为无钱养活老母。第二,梁山英雄极富正义感,爱打抱不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少英雄为此而犯命案,被迫浪迹江湖直至上梁山。郑屠欺负金翠莲父女,鲁智深为搭救父女俩,三拳将郑屠打死。殷天锡强占柴皇城的花园,李逵原本是陪同柴进去处理此事,当他看到仗势欺人的殷天锡,一怒之下,将其一顿拳脚打死在地。以上两点,明人便以“桓文仗义”来称赞他们,天海藏《题水浒传叙》云:“尽心于为国之谓忠,事宜在济民之谓义。……彼盖强者锄之,弱者扶之,富者削之,贫者周之,冤屈者起而伸之,囚困者斧而出之。原其心虽未必为仁者博施济众,按其行事之迹,可谓桓文仗义,并轨君子。”[52]第三,水浒英雄之义还表现在讲朋友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惜。为救晁盖等人,宋江冒着死罪去报信;为救宋江,李逵孤身跳楼劫法场;为救时迁,宋江打祝家庄;为救卢俊义,宋江打北京城;为给晁盖报仇,宋江打曾头市。可以说前七十回,梁山泊的军事行动,均与结义兄弟的命运相关。众多兄弟的结义,《水浒传》称这为聚义,第十五回“公孙胜应七星聚义”,便是晁盖、吴用、公孙胜等人联合行动智取生辰纲。第四十回“白龙庙英雄小聚义”,是指张顺等九人,晁盖等十七人,加上宋江、戴宗、李逵三人,共二十九人入白龙庙聚会。第五十八回“三山聚义打青州”,就是指二龙山、桃花山、梁山的众多英雄联合攻打青州,最后同归水泊。众多英雄好汉,为了共同的利益联合起来,讨伐不义,抵抗官军,这也是一种正义的、合理的行为。《水浒传》所写的,从两个朋友结义到几个兄弟小聚义直至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一百单八将大聚义,梁山事业的发展史,便是一部水浒英雄的聚义史。

《水浒传》如此丰富的义的内容,如此成功地表现了义的主题,主要受惠于同一题材的前代作品。《大宋宣和遗事》中便有大量的义友的形象、仗义的故事。杨志、李进义、林冲、王雄、花荣、柴进等十二人搬运花石,“结义为兄弟,誓有灾厄,各相救援。”后因杨志杀人犯罪,十二人便同往太行山落草为寇。晁盖、吴加亮、刘唐、秦明等八人劫了梁师宝为蔡太师上寿的金珠珍宝,事发,押司宋江星夜到石碣村报信,晁盖等人暮夜逃走,最后上了梁山。这些重要情节,后来都被《水浒传》的作者重新加工,写进了小说中。《遗事》写宋江等三十六人团圆之后,宋江题了四句诗:“来时三十六,去后十八双。若还少一个,定是不还乡。”[53]这既是宋江等三十六人的结义誓言,又可以看作《遗事》对所写水浒故事的主题的概括。元杂剧中有一部优秀的水浒戏,叫《李逵负荆》,写李逵误认为宋江抢了王林的女儿,大闹梁山泊,要杀了这位结义兄长,表现了李逵疾恶如仇的性格。《水浒传》的作者将这一故事写进了第七十三回。容与堂本于该回回评云:“李大哥真是忠义汉子。他听得宋公明做出这件事来,就要杀他,那里再问仔细?”[54]这里的“忠义”实际上就是“义”,与忠君无涉,评点者用以肯定李逵行为的正义性,即使是结义兄弟,如果他违反原则也决不宽恕。这类前人作品,无疑是《水浒传》写义的主要基础与优越条件。

《水浒传》写义,与题材本身有密切关系。《水浒》写的是英雄传奇,这些绿林好汉大多出自历代艺人、作家的虚构,虚构总是以生活为基础的,“世上先有《水浒传》一部,然后施耐庵、罗贯中借笔墨拈出;若夫姓某名某,不过劈空捏造,以实其事耳。”[55]我国古代很早便出现了侠客,司马迁《史记》还为游侠作传,并勾勒出其基本特征:“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56]游侠“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采;不既信,不倍言,义者有取焉。”[57]汉以后,游侠不再为史家所重视,但并不等于生活中不再有侠客存在,历代野史及文学作品中关于侠客的描述从未中断。其特征亦未发生质变,唐李德裕《豪侠论》云:“夫侠者,盖非常人也。虽以然诺许人,必以节义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难兼之矣。”[58]和司马迁一样,李德裕也强调侠之义气。历史上和现实中的游侠,浪迹江湖、赴人厄难,讲义气、守承诺,与水浒英雄性格相似。像鲁智深、李逵等人上梁山之前,我们说他们是游侠也未尚不可。社会上的侠义人物,为《水浒传》写义提供了大量的素材。

当然,《水浒传》在表现义的主题方面并非无可挑剔,作者在处理义与忠、孝的关系方面,也出现了自相矛盾的现象。最典型的例子是宋江药死李逵事件,宋江和李逵是情同手足的结义兄弟,当宋江饮了朝廷赐的毒药之后,他想到:“我死不争,只有李逵见在润州都统制,他若闻知朝廷行此奸弊,必然再去哨聚山林,把我等一世清名忠义之事坏了。”[59]于是,他让李逵也服毒酒,中毒身亡。宋江为了自己的忠义清名,亲手将李逵毒死,哪还有半点兄弟情义,完全违背了义的精神。《水浒》第三十五回写宋江带领花荣、秦明等一行九人上梁山,途中遇到石勇寄来宋清的书信,谎称宋太公病故,宋江便扔下兄弟九人,独自回家奔丧去了,弄得花荣等人进退两难。宋江是孝义黑三郎,在孝与义发生冲突时,宋江是取孝而舍义。作者这样处理,维护了宋江作为孝子的形象,却损害了义士的性格。

(原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1] 金圣叹:《水浒传序二》,《水浒传会评本》(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页。

[2] 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40页。

[3] 同上书,第129页。

[4] 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第30页。

[5] 同上书,第117页。

[6] 同上书,第153页。

[7] 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16页。

[8] 同上书,第155页。

[9] 同上书,第186页。

[10] 董仲舒撰,凌曙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70页。

[11] 转引自董仲舒撰,凌曙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第370页。

[12] 朱熹注:《孟子章句集注》,北京市中国书店1984年影印本,第59页。

[13]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621页。

[14] 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五,《二程集》上,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7页。

[15] 《二程集》上,第124页。

[16] 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67页。

[17] 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第172页。

[18] 朱熹:《朱子语类》卷二十七,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02页。

[19] 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第39页。

[20] 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第1页。

[21] 董仲舒:《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春秋繁露》卷九,第321—322页。

[22] 《二程集》上,第124页。

[23] 《礼记正义》卷五十二,《十三经注疏》本。

[24] 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第307页。

[25] 同上书,第183页。

[26] 同上书,第316页。

[27] 同上书,第337页。

[28] 董仲舒:《春秋繁露·仁义法》,《春秋繁露》卷八,第306、310、311页。

[29] 班固等撰:《白虎通》,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09页。

[30] 朱熹:《答吴斗南》,《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四部丛刊》本。

[31]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版,第241页。

[32]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全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76年版,第694页。

[33] 《水浒传会评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1页。

[34] 参见马泰来《从李若水的〈捕盗偶成〉诗论历史上的宋江》,《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1辑。

[35] 朱一玄等编:《水浒传资料汇编》,百花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第3页。

[36]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第1161页。

[37] 朱一玄等编:《水浒传资料汇编》,第3页。

[38] 同上书,第33页。

[39]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第531页。

[40] 同上书,第983页。

[41] 同上书,第1382页。

[42] 李贽:《忠义水浒传序》,《焚书续焚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09页。

[43] 朱一玄等编:《水浒传资料汇编》,第47页。

[44] 同上。

[45]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第231页。

[46] 同上书,第236页。

[47] 金圣叹:《水浒传》第十七回回评,《水浒传会评本》上,第325页。

[48] 金圣叹:《水浒传》第五十七回回评,《水浒传会评本》下,第1053页。

[49]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第808页。

[50]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第174页。

[51] 同上书,第229页。

[52] 天海藏:《题水浒传叙》,朱一玄等编《水浒传资料汇编》,第217页。

[53] 朱一玄等编:《水浒传资料汇编》,第48页。

[54] 《水浒传会评本》上,第1282页。

[55] 《〈水浒传〉一百回文字优劣》,明容与堂刻本《水浒传》卷首,《水浒传会评本》上,第26页。

[56] 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二十四《游侠列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181页。

[57] 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3318页。

[58] 李德裕:《豪侠论》,《李卫公会昌一品集》,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64页。

[59]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第13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