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遇

九月的阳光将校园里的银杏叶镀上金边,付凌雪攥着志愿者红袖章站在新生报到处,帆布鞋尖不安地蹭着地面。她是靠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才叩开这所名校大门的特招生,此刻却要佯装成热情开朗的志愿者,生怕被人看出骨子里的局促。

“同学,请问音乐学院怎么走?”温润的男声惊得她差点撞翻桌上的矿泉水。眼前的男生背着褪色的帆布包,白 T恤洗得微微泛灰,指节上还沾着长途奔波的灰尘。付凌雪立刻想起自己临行前连夜缝补的行李箱,心底涌起同病相怜的亲切感:“我带你去!正好顺路!”

他们并肩穿过林荫道时,付凌雪滔滔不绝地介绍校园。男生安静听着,偶尔偏头露出清浅的笑,睫毛在眼下投出蝶翼般的阴影。直到把人送到宿舍楼下,付凌雪才知道他叫张凌赫。转身离开时,她听见几个女生窃窃私语:“那不是张家集团的小公子吗?听说拒绝家族安排非要自己考进来……”

这话像片薄雪落在滚烫的皮肤上,付凌雪却固执地没回头。此后图书馆的书架间,总能撞见低头翻书的张凌赫,他的钢笔在笔记本上沙沙书写,偶尔抬头与她目光相撞,又慌乱低头。食堂里他永远排在普通窗口,捧着紫菜蛋花汤安静地坐在角落,让付凌雪说服自己——那些传言不过是谣言。

深夜的台灯下,付凌雪在日记本上写满歪斜的字迹。她数着每次偶遇时张凌赫衣角的皂角香,计算他低头时后颈碎发的弧度,却在对方主动约她讨论课题时,紧张得把咖啡泼在习题集上。暗恋像株在暗处疯长的藤蔓,缠绕着少女的每个晨昏,而她始终不敢让张凌赫窥见日记里密密麻麻的心事,那日记里记录了太多有关那个男生的回忆:

第一页的日期是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墨迹已经有些晕染:

“今天在图书馆楼梯转角,我抱着的书散了一地。有个穿白衬衫的男生蹲下来帮我捡,他的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很干净。哦,原来是他,张凌赫,艺术学院新生。他捡起我的《拜伦诗选》时,指尖在《她走在美的光彩中》那页停留了三秒...“

这本深蓝色布面日记本已经写满三分之二,每一页都是他。他喜欢在咖啡里加半包糖,他素描时习惯先画右下角,他打篮球时会把袖口卷到手肘以上三公分处。这些琐碎的细节像散落的珍珠,被她一颗颗捡起,串成无人知晓的项链。

“今天下雨了。“某页日记这样写道,“他送我回宿舍,伞往我这边倾斜太多,他右肩都淋湿了。过水坑时他扶了我的手,五秒钟。他的手心很暖,我的手套却忘在教室了。要是...要是能直接碰到他的皮肤就好了。“

字迹在这里变得潦草,像是写字的人突然害羞起来。下一页贴着张凌赫侧脸的剪影,是从校报上偷偷裁下来的。照片里他正在弹钢琴,睫毛在灯光下投出扇形的阴影。

大二那年冬天,日记突然中断了三个月。再次提笔时,字迹力透纸背:

“原来他是张氏集团的公子。今天看见他坐进那辆黑色宾利,车窗映出他模糊的侧脸。司机替他关门的动作那么熟练,像排练过千百次。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从不吃食堂的免费汤,为什么他的素描本都是进口纸张...“

那页日记被泪水泡得皱皱巴巴,夹着的不是照片,而是一张被揉皱又抚平的特招通知书复印件——她自己的。在“家庭经济情况“那一栏,“困难“两个字被反复描黑,像在强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