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神域,大明国的北方六大行省因连续三年大旱,贪官污吏横行,以致饿殍遍地,逃难的灾民见什么吃什么。
岁大饥,人相食。
膝下娇儿莫能蓄,百许铜钱即便鬻。
红莲县城地处逃难的必经之路,源源不断的难民相继涌入,一个个拖儿带女,有亲的投亲,无亲的寻个落脚地儿干些苦力活。
找不到活干的老弱病残为了活命,最终只能沿街乞食,化身为丐。
甚至有一些难民为了活命,干起了偷盗、抢劫的恶行。
天寒地冻,缺衣少食,饿死、病死者不计其数。每天清晨都能看到衙役用板车拉着一大车难民尸体运往乱葬岗。
难民的尸体如果不及时处理,很快就会被那些饿疯的难民或野狗吃掉。
整个红莲县城已然如同人间地狱一般。
一名衣衫褴褛的大孩子快步走向大街一处偏僻角落。
冰冷的墙角躺着两名年龄更小的乞丐,大的十一二岁,小的仅有七八岁,皆是蓬头垢面,骨瘦如柴。
“齐哥儿,你回来啦!”
大点的小乞丐挣扎着坐起身,脸上露出见到亲人般的喜悦。
“二虎,你的腿伤未好,躺着别动。看我给你们带什么回来了?”周齐笑着从紧捂的怀中摸出半张烙饼,一小包剩饭。“这半张烙饼归你,米饭好下咽点,留给莎莎。”
把半张烙饼给了断腿的程二虎,他看向地上躺着的妹妹。
她蜷缩在地,双眼紧闭,身体在不停颤抖。
身下垫着的些许稻草根本不足以对抗肆虐的寒风,对于病重的她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周齐摸了摸她的额头,依然很烫,嘴唇苍白,脸上透着病态的潮红。
“莎莎,我扶你起来吃点东西。”
周齐将她瘦得像干柴的身体扶了起来,让她靠坐在自己怀里。
喂她吃了两口略微沾点油沫儿的米饭后,莎莎的眼睁终于睁得大点了。
“哥,你也吃,我知道你经常偷偷饿肚子,却把讨来的食物给了我们。”
小女孩声音虚弱,凝视看着他那张刚毅而黑瘦的脸,泪水却是悄然从她的眼角滑落。
“咋还哭上了,你吃了这些米饭才能更快好起来。不是想吃糖葫芦吗?哥说话算数,等你好了,我带你吃去。”
他抬起粗糙开裂的手轻柔擦去莎莎脸上的泪水。
一个人要养活三个弟弟妹妹,也真是难为他了。
“放心,今天我真的吃过了,有个大户人家办寿宴,我趁那两个竿头不备,溜进去吃了不少哩。”
说是这样说,他的嘴唇上却不见任何油光,只有几道干裂的伤口。
显然并没有吃过食物。
竿头就是乞丐头子。
红莲城内乞丐多,竿头也多。大大小小的乞丐团伙多如牛毛。手下乞丐都得听命于自己的竿头,乞讨的食物和钱财至少有六成要被竿头拿走。
有了充足的钱财和食物,竿头大多数都会习武提升实力,以此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城内稍微好点的乞讨地盘都被大大小小的竿头霸占着,不许别的乞丐进入他们的领地乞讨。
若有哪户人家办婚丧嫁娶之类的宴席,绝对是乞丐们的盛宴。
整个团伙的乞丐一大早就会全员出动,盯得死死的,绝不可能允许别的乞丐混进去抢食。
莎莎对周齐的话却是从不怀疑。
周齐喂她刚吃了几小口,她便轻轻摇头表示吃不下了。
她病得很重,没过多久又陷入了昏睡状态,身体不停哆嗦着,双眼紧闭,呼吸微弱。
“外面太冷了,我得去讨点钱让莎莎住进温暖的鸡毛房才行。”
周齐看着她很是担忧。
“二虎,别再躺地上睡觉了,我看到好几条野狗在周围晃荡,专挑躺地上的年轻乞丐撕咬。你拿棍子守着莎莎。”他站起身叮嘱道。
程二虎因为闯入了竿头郝癞子的地盘乞讨,被活生生打断了一条腿。
由于无钱医治,这都过去半个月了依然无法行走。
“唐俊还没回来吗?”周齐略有些焦急的朝远处眺望。
他一共收留了三个弟弟妹妹,刚满十岁的唐俊出去乞讨到现在都还没回来,这让他感到十分担心。
唐俊去乞讨的那条街要比他去乞讨的地方近很多,按理早该回来了。
“阿俊没回来过。”
“我先去找唐俊,可千万别出什么事。”
说完,他拿着乞讨兼防身的打狗棍向正街快步走去。
他并没有习过武,只练过几式自己琢磨的防身棍法,无非就是抡、劈、戳、撩、舞这五式基础棍法。
俗话说,拳怕少壮,棍怕老郎。
徒手搏斗,力气大者占优势。以棍搏击,讲究的是技巧方法,即便力量弱小也能发挥出不俗的战斗力。
他平日里靠着这根打狗棒驱赶野狗、捍卫乞讨来的食物颇为有效。
周齐刚步入正街向前走了一段,耳中便隐隐听到犬吠声,还夹杂着熟悉的怒喝声。他的心头一紧,快步朝那边奔了过去。
只见在一条小巷子里,体型瘦小的唐俊被六条恶犬团团围住。
城中无人看管的大多是野狗,它们经常会袭击路边的乞丐,特别是一些病重或死去的乞丐,经常被野狗吃得只剩少许残躯。
吃多了人,这些野狗胆子早养肥了,遇到乞丐时比狼还要凶狠。
“唐俊,站着别动!”
周齐大喝一声,直接冲过去,打狗棍抡圆了一记横扫。
他不打狗的身体,专打它们最脆弱的狗腿。
“汪汪汪……”
最凶的那条野狗结实挨了一棍,瘸着腿赶紧逃开,剩下的几只一看情况不妙,纷纷夹着尾巴逃窜。
狗就是这样,欺软怕硬。
救下唐俊,周齐拉着他快步逃出巷子。
“这条巷子的野狗多,不是让你别走这儿吗?”周齐真不敢想像,要是他来晚点会发生什么事。
“哥,看我弄到什么了!”
唐俊笑着从怀里掏出半只啃剩的烧鸡,里面还混合着一些鱼骨、鱼肉之类的剩菜。
“这可是宴席上才有的好东西,你闯别人的地盘啦?”
周齐的语气和脸色瞬间变得严厉。
“我,我这不是看莎莎病了,二虎的腿断了,需要吃点肉食进补嘛!齐哥儿,你别生气,我下次再也不敢了。”唐俊低着头一脸惶恐。
这小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齐哥儿。
“下次再敢冒这种险,别叫我哥,我也没有你这样的弟弟。二虎的腿是怎么断的,忘了吗?你怎么就是不长点记性?”
“我保证下次再也不去了。这次也是想着可以从这条布满恶犬的巷子撤离,所以才冒险了一回。”唐俊拉着他的手臂连声哀求。
周齐见他认错,倒也没有再责骂。
瞥见唐俊的嘴唇并无油光,料定他肯定是抢了这些吃的就跑,自己一点都没吃。
“我们先回去,一会分了吃掉。这些鱼肉、鸡肉的香味会招来野狗,留不得。”周齐把东西藏在衣服里面,拉着唐俊往回走。
回到栖身的地方,他与弟妹一起分食了这些‘超级营养品’。
就连病重的莎莎也吃了不少。
对他们来说,平时能乞讨到一张烙饼就很不错了,烧鸡、鱼肉之类属于绝对的奢侈品。
周齐只吃了一些最难啃的骨头之类,好的却都留给三个弟弟妹妹吃了。
“你们三个在这里等我,如果天黑之后我还没回来,就不用等了。”周齐站起身叮嘱三人。
他必须想办法讨到钱,莎莎病成这样,让她住进一文钱一晚的鸡毛房才能保命。
所谓鸡毛房,就是用石块与泥土垒成的低矮房子,里面没有家具,只有一层鸡毛堆在地上当垫被。在房梁上还悬挂着一个装有鸡毛的箱子,等入住的客人一个挨一个的躺下后,再将箱子里的鸡毛倒下,给躺着的客人们盖上一层鸡毛被。
看似简陋,却是难民们度过寒冬的保命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