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齐哥儿

东神域,大明国的北方六大行省因连续三年大旱,贪官污吏横行,以致饿殍遍地,逃难的灾民见什么吃什么。

岁大饥,人相食。

膝下娇儿莫能蓄,百许铜钱即便鬻。

红莲县城地处逃难的必经之路,源源不断的难民相继涌入,一个个拖儿带女,有亲的投亲,无亲的寻个落脚地儿干些苦力活。

找不到活干的老弱病残为了活命,最终只能沿街乞食,化身为丐。

甚至有一些难民为了活命,干起了偷盗、抢劫的恶行。

天寒地冻,缺衣少食,饿死、病死者不计其数。每天清晨都能看到衙役用板车拉着一大车难民尸体运往乱葬岗。

难民的尸体如果不及时处理,很快就会被那些饿疯的难民或野狗吃掉。

整个红莲县城已然如同人间地狱一般。

一名衣衫褴褛的大孩子快步走向大街一处偏僻角落。

冰冷的墙角躺着两名年龄更小的乞丐,大的十一二岁,小的仅有七八岁,皆是蓬头垢面,骨瘦如柴。

“齐哥儿,你回来啦!”

大点的小乞丐挣扎着坐起身,脸上露出见到亲人般的喜悦。

“二虎,你的腿伤未好,躺着别动。看我给你们带什么回来了?”周齐笑着从紧捂的怀中摸出半张烙饼,一小包剩饭。“这半张烙饼归你,米饭好下咽点,留给莎莎。”

把半张烙饼给了断腿的程二虎,他看向地上躺着的妹妹。

她蜷缩在地,双眼紧闭,身体在不停颤抖。

身下垫着的些许稻草根本不足以对抗肆虐的寒风,对于病重的她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周齐摸了摸她的额头,依然很烫,嘴唇苍白,脸上透着病态的潮红。

“莎莎,我扶你起来吃点东西。”

周齐将她瘦得像干柴的身体扶了起来,让她靠坐在自己怀里。

喂她吃了两口略微沾点油沫儿的米饭后,莎莎的眼睁终于睁得大点了。

“哥,你也吃,我知道你经常偷偷饿肚子,却把讨来的食物给了我们。”

小女孩声音虚弱,凝视看着他那张刚毅而黑瘦的脸,泪水却是悄然从她的眼角滑落。

“咋还哭上了,你吃了这些米饭才能更快好起来。不是想吃糖葫芦吗?哥说话算数,等你好了,我带你吃去。”

他抬起粗糙开裂的手轻柔擦去莎莎脸上的泪水。

一个人要养活三个弟弟妹妹,也真是难为他了。

“放心,今天我真的吃过了,有个大户人家办寿宴,我趁那两个竿头不备,溜进去吃了不少哩。”

说是这样说,他的嘴唇上却不见任何油光,只有几道干裂的伤口。

显然并没有吃过食物。

竿头就是乞丐头子。

红莲城内乞丐多,竿头也多。大大小小的乞丐团伙多如牛毛。手下乞丐都得听命于自己的竿头,乞讨的食物和钱财至少有六成要被竿头拿走。

有了充足的钱财和食物,竿头大多数都会习武提升实力,以此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城内稍微好点的乞讨地盘都被大大小小的竿头霸占着,不许别的乞丐进入他们的领地乞讨。

若有哪户人家办婚丧嫁娶之类的宴席,绝对是乞丐们的盛宴。

整个团伙的乞丐一大早就会全员出动,盯得死死的,绝不可能允许别的乞丐混进去抢食。

莎莎对周齐的话却是从不怀疑。

周齐喂她刚吃了几小口,她便轻轻摇头表示吃不下了。

她病得很重,没过多久又陷入了昏睡状态,身体不停哆嗦着,双眼紧闭,呼吸微弱。

“外面太冷了,我得去讨点钱让莎莎住进温暖的鸡毛房才行。”

周齐看着她很是担忧。

“二虎,别再躺地上睡觉了,我看到好几条野狗在周围晃荡,专挑躺地上的年轻乞丐撕咬。你拿棍子守着莎莎。”他站起身叮嘱道。

程二虎因为闯入了竿头郝癞子的地盘乞讨,被活生生打断了一条腿。

由于无钱医治,这都过去半个月了依然无法行走。

“唐俊还没回来吗?”周齐略有些焦急的朝远处眺望。

他一共收留了三个弟弟妹妹,刚满十岁的唐俊出去乞讨到现在都还没回来,这让他感到十分担心。

唐俊去乞讨的那条街要比他去乞讨的地方近很多,按理早该回来了。

“阿俊没回来过。”

“我先去找唐俊,可千万别出什么事。”

说完,他拿着乞讨兼防身的打狗棍向正街快步走去。

他并没有习过武,只练过几式自己琢磨的防身棍法,无非就是抡、劈、戳、撩、舞这五式基础棍法。

俗话说,拳怕少壮,棍怕老郎。

徒手搏斗,力气大者占优势。以棍搏击,讲究的是技巧方法,即便力量弱小也能发挥出不俗的战斗力。

他平日里靠着这根打狗棒驱赶野狗、捍卫乞讨来的食物颇为有效。

周齐刚步入正街向前走了一段,耳中便隐隐听到犬吠声,还夹杂着熟悉的怒喝声。他的心头一紧,快步朝那边奔了过去。

只见在一条小巷子里,体型瘦小的唐俊被六条恶犬团团围住。

城中无人看管的大多是野狗,它们经常会袭击路边的乞丐,特别是一些病重或死去的乞丐,经常被野狗吃得只剩少许残躯。

吃多了人,这些野狗胆子早养肥了,遇到乞丐时比狼还要凶狠。

“唐俊,站着别动!”

周齐大喝一声,直接冲过去,打狗棍抡圆了一记横扫。

他不打狗的身体,专打它们最脆弱的狗腿。

“汪汪汪……”

最凶的那条野狗结实挨了一棍,瘸着腿赶紧逃开,剩下的几只一看情况不妙,纷纷夹着尾巴逃窜。

狗就是这样,欺软怕硬。

救下唐俊,周齐拉着他快步逃出巷子。

“这条巷子的野狗多,不是让你别走这儿吗?”周齐真不敢想像,要是他来晚点会发生什么事。

“哥,看我弄到什么了!”

唐俊笑着从怀里掏出半只啃剩的烧鸡,里面还混合着一些鱼骨、鱼肉之类的剩菜。

“这可是宴席上才有的好东西,你闯别人的地盘啦?”

周齐的语气和脸色瞬间变得严厉。

“我,我这不是看莎莎病了,二虎的腿断了,需要吃点肉食进补嘛!齐哥儿,你别生气,我下次再也不敢了。”唐俊低着头一脸惶恐。

这小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齐哥儿。

“下次再敢冒这种险,别叫我哥,我也没有你这样的弟弟。二虎的腿是怎么断的,忘了吗?你怎么就是不长点记性?”

“我保证下次再也不去了。这次也是想着可以从这条布满恶犬的巷子撤离,所以才冒险了一回。”唐俊拉着他的手臂连声哀求。

周齐见他认错,倒也没有再责骂。

瞥见唐俊的嘴唇并无油光,料定他肯定是抢了这些吃的就跑,自己一点都没吃。

“我们先回去,一会分了吃掉。这些鱼肉、鸡肉的香味会招来野狗,留不得。”周齐把东西藏在衣服里面,拉着唐俊往回走。

回到栖身的地方,他与弟妹一起分食了这些‘超级营养品’。

就连病重的莎莎也吃了不少。

对他们来说,平时能乞讨到一张烙饼就很不错了,烧鸡、鱼肉之类属于绝对的奢侈品。

周齐只吃了一些最难啃的骨头之类,好的却都留给三个弟弟妹妹吃了。

“你们三个在这里等我,如果天黑之后我还没回来,就不用等了。”周齐站起身叮嘱三人。

他必须想办法讨到钱,莎莎病成这样,让她住进一文钱一晚的鸡毛房才能保命。

所谓鸡毛房,就是用石块与泥土垒成的低矮房子,里面没有家具,只有一层鸡毛堆在地上当垫被。在房梁上还悬挂着一个装有鸡毛的箱子,等入住的客人一个挨一个的躺下后,再将箱子里的鸡毛倒下,给躺着的客人们盖上一层鸡毛被。

看似简陋,却是难民们度过寒冬的保命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