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行路记

徒步这件事,向来是极好的。不必说那等专业运动员的架势,单是寻常人的一双腿脚,便能走出许多况味来。走得快些,走得慢些,都无妨;走得远些,走得近些,亦无碍。横竖不过是走路,却走出了人间百态。

我见过许多徒步的人。有那等背着行囊,一日要走三五十里的壮汉,面色黝黑,腿脚粗壮,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也有那等拄着竹杖,一日只行三五里的老者,步履蹒跚,却走得极是认真。更有些城里来的年轻人,穿着鲜艳的衣裳,戴着耳机,在海边栈道上踱着方步,时不时还要停下来拍几张照片。这般种种,皆是徒步,却各有各的走法。

余秋雨先生写阳关雪,我是极爱的。他说行走在这样的天地间,巨人也变成了侏儒,侏儒也变成了巨人。这话说得极妙。人在天地间行走,原就是极渺小的,偏又生出无限大的气魄来。我曾在戈壁滩上行走过几日,四顾茫茫,天地间只我一人,倒真觉得自己既渺小如蝼蚁,又伟大如君王。这般矛盾的心思,怕是只有徒步的人才能懂得。

余纯顺的事迹,坊间传得甚广。我虽不曾见过他,却常想他走在那罗布泊时,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是恐惧?是豪情?抑或只是单纯地想着下一步该往哪里踏?人到了那种境地,思想反倒变得简单了。徒步最是能磨炼人的心性,走的路长了,连思想也会变得不一样。

城里人现在讲究健身,花大价钱买了跑步机,又办了健身卡,日日在那方寸之地跑得汗流浃背。我每每见了,总觉得好笑。何不走出门去,实实在在地在地上走几步?空气也好,风景也罢,总比对着墙壁跑步强些。况且走路这等事,从三岁孩童到八旬老翁,谁人不会?偏要弄得那般复杂作甚。

我认识一位老先生,今年八十有六,每日清晨必要出门走上一小时。问他为何如此坚持,他只道:“不走难受。“简简单单四个字,却说出了徒步的真谛。人活着,本就是要动的。待到老了,打球跑跳皆不能,唯有走路,还能陪伴终身。

徒步的好处,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它能让人思考,也能让人放空;能锻炼身体,也能修养心性。走得快了,是一种体验;走得慢了,又是另一种境界。沙漠戈壁里的徒步,考验的是人的极限;海边栈道上的漫步,享受的是生活的闲适。横竖都是一双脚在移动,却走出了千般滋味。

记得去年深秋,我去了一趟山里。沿着溪流向上走,落叶铺了满地,踩上去沙沙作响。走了约莫两个小时,忽然看见前方一片开阔,几株老枫树站在山坡上,红叶如火。那一刻,只觉得这两个小时的辛苦都值得了。徒步的乐趣,往往就在这种不经意间的发现里。

现代人活得太着急,去哪里都要坐车,连几步路都不愿走。殊不知错过了多少风景。我有个朋友,家住城东,单位在城西,每日骑自行车上下班,二十年如一日。问他为何不买车,他说:“骑车能看到更多东西。“后来他出了一本散文集,写的全是路上所见所闻。想来徒步也是一样的道理,走得慢,看得细,想得深。

徒步的人,往往都有些固执。明明可以坐车,偏要走路;明明可以走近道,偏要绕远路。这般固执,倒也有趣。人生在世,总要有些坚持的事情。有人坚持写作,有人坚持画画,徒步的人坚持走路,各有所好,各得其乐。

我见过最动人的徒步,是在医院的花园里。一位老太太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她的老伴。老太太走得很慢,时不时停下来,指着某处花草给老伴看。虽然轮椅上的老先生已经不能言语,但眼神却跟着老太太的手指转动。这般徒步,虽然只绕着花园走一小圈,却比那些穿越崇山峻岭的壮举更令人动容。

徒步终究是件私人的事。有人喜欢结伴而行,有人偏爱独自行走;有人追求速度与距离,有人在乎过程与感受。没有高下之分,只有适合与否。就像人生,有人轰轰烈烈,有人平平淡淡,只要自己觉得好,便是真的好。

如今我每日也要走上几里路。有时在公园,有时在街巷,走得随意,看得仔细。路边的野花开了又谢,树上的叶子绿了又黄,店铺换了招牌,邻居家的孩子长高了。这些细微的变化,只有一步一步走过的人才能察觉。

徒步这件事,说到底,不过是用双脚丈量大地。但就在这简单的动作里,藏着无限的可能。走的路多了,看的事多了,想的问题自然也就深了。待到老了,跑不动了,跳不动了,至少还能走几步。这几步路,或许就是人生最后的运动,也是最初的记忆。

人生如行路,行路亦如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