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古代文学史书写中的“现实主义”理论及其结构模型
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构成了中国古代文学史写作的“元范畴”。它们不仅是描述中国文学演进的工具性术语,同时也是评价文学创作优劣的标准。譬如由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门化1955级集体编著的《中国文学史》,便曾以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两条线索来描述唐代文学的发展,称岑高诗派为“积极浪漫主义”,称元结、顾况等人为“现实主义文学运动的先驱”,对于李白、杜甫,更是直接冠之以“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的名号。对于中晚唐以后文学的发展,该书亦归纳出了现实主义与反现实主义两条线索。[1]该书的作者群,虽然是以年轻的学生为主,但却奠定了此后一系列文学史的写作基调。
现实主义文论的繁盛,和社会主义文化运动的发展息息相关,涉及社会主义建设的宏大叙事,这在当时,有其特殊的历史意义。时日跃迁,当今日再提起“现实主义”时,其意识形态的色彩已不像当年那样浓厚。但作为一个术语或是一种观念,它仍然在诸多文学史著作中得到了保持。譬如新近所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古代文学史》,已经不再使用“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这样的定语来给李白、杜甫的专章冠名,但在谈到元白诗派时,仍然使用了这样的描述:“元白诗派继承杜甫以及中唐前期元结、顾况等人的现实主义诗歌传统,尚通俗、求平易、重写实,积极发挥诗歌关注现实、经世致用的功能,形成务实尚俗的美学特征。”[2]可见,使用“现实主义”来作为一条线索,以完成中唐以后诗歌发展的历史叙事,已经成为学术界的一种通行做法。成为一种通行做法,表明其已成为一种共识。共识经过时间的锤炼,便凝聚成了常识。
如果仅从符号的层面上来看,那么今日所说的“现实主义”和几十年前所说的“现实主义”并无区别,至少,从书写形式上来看,它们毫无改变。但事实上,一旦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就会发现,在这共识凝聚成常识的过程中间,实在遗漏了太多东西:首先,是术语使用者和理论接受者的改变。就以上文提到的两种文学史教材而论,北京大学中文系55级集体编著的文学史出版于1958年,而由袁世硕先生主编的文学史(第二版)则出版于2018年,这中间已经隔了60年。半个多世纪以来,读者不知换了几代。其次,最重要的,是由于时间的发展,这些术语已经被从其原初的理论背景中剥离了出来,因而丧失了部分理论意义。丧失了理论背景的术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干瘪的话语符号,失去了理论的针对性。
与今天的学生谈起“现实主义”,他们通常不会联想起文学研究史上那个轰轰烈烈的大发展、大建构的时代,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上文所述的一个证明——因为他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个时代。但即使对于早已习惯于使用这一术语的老一代学者而言,他们也常常会忽略掉一个事实,那就是“现实主义”文论的认识论基础。“现实主义特别强调真实性,要求按照现实本来的样子来描写。”[3]“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是指以艺术为媒介、从社会主义立场出发、对人的共同生活作真实的反映。所谓反映是指明察社会生活、唤起社会主义冲动的方法。”“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艺术作品应揭示社会生活的辩证运动法则。对这种辩证运动的法则的认识将有助于人们掌握自己的命运。”[4]无论是通常意义上的文学上的“现实主义”,还是具有特殊的意识形态意味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在认识论方面都是以反映论为基础的。因此“反映”成为此派文论家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而与此相关联,“镜子”便也时常成为此派理论家对于文学的比喻,比如,列宁就曾说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关于文学的“镜喻”很好地反映出了西方哲学中固有的主、客二元对立的结构。如果我们暂时放弃价值判断,而只对其结构关系进行思考,我们很容易便可抽象出一个“客体—文学—主体”这样的理论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