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乡村叙事
基于悠久的农耕文明背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农业大国。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个历史时期,农村人口始终占据着全国人口总数的绝大部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这一局面已然有了明显改观。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某种意义上,一个世代主体人群的面貌,自然决定了该世代的文学面貌与品质。正因如此,在中国现当代文学里城市题材的文学始终显得单薄;与之相反,乡土或农村至今仍是纯文学作家最热衷的题材之一。历时来看,现当代文学史上众多经典之作莫不关乎于此,如《故乡》(鲁迅)、《边城》(沈从文)、《呼兰河传》(萧红)、《白鹿原》(陈忠实)、《马桥词典》(韩少功)等。然而,毋庸置疑的是,近年来中国城乡人口比例的变化,势必给迁延了近百年之久的乡村叙事带来值得注意的新质。
关于乡村的文学观照,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早已形成了两个互有差异的范畴,即“乡土文学”与“农村题材小说”。它们的出现近乎约定俗成,长期以来缺乏必要的梳理与清晰的厘定。一些文学史编撰者只知“已然如此”而缺乏探究“何以如此”的热情与自觉。稍加考察便可得知,自王瑶《中国新文学史稿》以降的各种中国现代文学史著作,基本上遵循着一个大致相同的体例,大都以“乡土”来涵盖20世纪20年代描写乡村生活的作品,如面对鲁迅、鲁彦、蹇先艾等人的创作,直接以“乡土文学”称之;而30年代初出现的表现乡村破败的小说,则大多以“农村”来概括,典型的如茅盾的《春蚕》《秋收》《残冬》被命名为“农村三部曲”而非“乡土三部曲”;40年代赵树理等人的创作,更直接称为“解放区的农村题材小说”。《中国现代文学史》(唐)、《中国现代文学简史》(黄修己)、《中国现代小说史》(杨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等较有代表性的现代文学史教材莫不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编撰体例。而在诸种当代文学史教材中,“农村题材小说”早已成为一个不言而喻、毫无争议的范畴,直接用以指称新中国成立后直至20世纪80年代初关于农村生活的诸多文学作品。及至80年代中后期随着“寻根文学”的出现,在文学史描述或学术研究中又开始大量出现“乡土文学”的概念,从中透露出新时期文学中由“农村”向“乡土”返回的信息。我想说的是,“乡土文学”和“农村题材小说”的共同所指,虽然都是中国“乡村”,但不同的称谓无疑意指不同的社会、历史、文化内涵。作为话语实践的产物,它们显然彰显了不同的价值取向、美学趣味以及社会历史形态。它们之间的差异值得进一步探究,它们的使用场域应该加以厘定。
乡土文学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了一个明显的高潮,《中国乡土小说史论》(丁帆,1992)、《地之子——乡村小说与农民文化》(赵园,1993)、《放逐与回归——中国现代乡土文学论》(杨剑龙,1995)等有代表性的论著集中出现,稍后还有《中国乡土小说史》(陈继会,1999)等。只是,与众多文学史家对“乡土文学”“农村题材小说”在概念使用上的自觉区分相反;除赵园外,其他乡土文学或农村题材小说研究者,大多罔顾这一文学史编撰事实,往往直接以“乡土”覆盖“农村”。当然,也不乏以“农村”来包容“乡土”者,如亦有论者视《蒲柳人家》(刘绍棠)、《受戒》(汪曾祺)等小说为农村题材小说。[1]而这似乎是对读者阅读经验的巨大违拗,但又无法说清它们与《艳阳天》《创业史》等经典农村题材小说有何不同。
以“乡土”覆盖“农村”者,往往会顺着自身的逻辑建构起一个“泛乡土”的论述体系,将只要是描写乡村生活的作品都认定为“乡土文学”,前文提及的论著其论述逻辑大都如此,只不过程度不一。如此,便带来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何为乡土文学?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它一直困扰着乡土文学研究者。对研究对象认知的模糊,无疑会影响到相关研究的深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20世纪90年代初在乡土文学研究热潮中,有论者明确指出:乡土文学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越来越使人困惑不安,这就是乡土文学这一概念本身尚未有一个比较清晰的理论界说,缺乏对乡土文学概念的内涵意蕴和外延指向的科学限定,致使乡土文学概念模糊、范畴漂移,审美特质捉摸不定。因此,对乡土文学的概念、特征有必要进行比较科学的理论阐释,否则,乡土文学将名存实亡”[2]。《乡土·农村·家园·荒野——论中国当代作家的乡村想象》一书与此相关的论述,努力回到“乡土文学”和“农村题材小说”这两个文学史范畴出现的历史与逻辑起点,对它们的发展与演变进行梳理,并对其内涵进行了辨析,基于此,论者的看法是:
乡土文学是作家对故乡(包括出生地意义或精神指涉与情感认同意义上的故乡)进行有距离(包括空间距离、时间距离以及心理距离)观照的产物;空间位移和时序错置使作家产生一种显在的动情观照,往往表现为乡愁的显现;对故乡的再现则大多有赖地方风土人情的描写和方言土语的使用,显露出比较明显的特定地域风貌;呈现于文本层面的乡土社会形态则表现为相对保守、古旧而固陋的宗法制自然村社。而农村题材小说的描写对象,则是处于变动和重组中的乡村世界。客观上看,促成这种变动的根源往往表现为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形态对封闭的自然村社的进入;而从主观上讲,则表现为基于写作者世界观和人生观的不同,而生成的对于乡村社会的不同观照角度和观照方式。这类小说往往凸显一种更为明显的社会历史内涵甚至政治意识形态动机。[3]
今天来看,论者当年的研究与结论仍存在不够周延之处。但是,在对“乡土文学”和“农村题材小说”的辨析中,则可以看到这两个概念在指称90年代新出现的一些作品时,明显存在捉襟见肘之处。如有论者将《无边无际的早晨》(李佩甫)、《乡村情感》(张宇)、《人生》(路遥)看作“新乡土小说”,并意识到“新乡土小说”与农村题材小说有“微妙差异”[4],但差异何以微妙则语焉不详。在论者看来,这分明透露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学创作中出现的新质元素,胀破了“乡土文学”与“农村题材小说”的边界,不觉让此前一种约定俗成的言说变得困难。旧的概念难以准确指称新的现象,于是一个更具弹性的新概念的出现成为必然。它既能涵盖“乡土”和“农村”,又能收纳文学创作中的新质,以解决“乡土文学”抑或“农村题材小说”研究中指称模糊、边界不清的问题。《乡土·农村·家园·荒野——论中国当代作家的乡村想象》一书对此的应对是:
作为有待言说的客体,“乡村”往往与“城市”对举,即“城/乡”(此处的“乡”显然是“乡村”之“乡”,而非“乡土”之“乡”),分别指涉两种基本的、互有差异的经济形态、文化形态、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结构等等。中国当代作家在面对同一有待言说的客观对象——乡村时,则往往因为视野的不同、立场的不同、世界观的不同,以至心境、趣味以及艺术见解、艺术表现手法的不同,而在各自的创作中呈现出多姿多彩的乡村景观。[5]
“乡村”概念的出场,庶几可以解决上述问题,让概念涵盖的范围更广,指称更具弹性。然而,关于中国乡村,事实上现当代作家还会基于不同的立场与趣味,生成另外两种不同的文学景观,即以之为载体想象成“家园”和“荒野”。
乡村家园想象,典型如当年被喻为“愤怒的二张”的张炜、张承志。他们系列作品中的“芦清河”“葡萄园”“野地”“西海固”“回民的黄土高原”等地名或虚指空间,早已成为精神家园的代名词。而《废都》之后,贾平凹更以《土门》《怀念狼》《高老庄》等作品传达了他的家园之思,写作一如他所言是寻找安妥灵魂之所。同样是形而上维度上的乡村想象,跟乡村家园相比,乡村荒野却是一种完全相反的向度,彰显不同美学趣味。乡村荒野极力剥离乡村在乡土想象或家园想象里被赋予的诗意,表现为一种“向下”的还原,着力凸显乡村世界的原始与野蛮,具体表现为物质上的匮乏与精神上的荒芜,难以见到人性的亮光。如果稍加追索,我们便会发现基于中国乡村的这一独特文学景观,早在萧红的《生死场》(1935)里便有自觉而完整的呈现。《生死场》与《边城》诞生于同一年,当沈从文将自己的湘西故乡,想象成一处诗意洋溢的乌托邦之时;萧红笔下的东北大地则不过是“生死场”——“忙着生,忙着死”的所在。同样是关于故乡的文学想象,南北作家笔下的乡村文学景观竟然如此不同。《生死场》与我们阅读经验中的乡土文学或农村题材小说大异其趣,它是如此独特,现有的文学史范畴几乎无法将其收纳。只是,萧红以后的很长历史时期,乡村荒野想象几乎隐匿不现;进入20世纪80年代却又在李锐、杨争光、刘恒等人笔下得以延续。《厚土》《赌徒》《狗日的粮食》等作品再次接续了关于乡村这别一向度的诗意。
不争的是,“乡村家园”和“乡村荒野”这两种关于中国乡村的叙事,同样无法归入“乡土文学”或“农村题材小说”。多年来,在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中,面对文学作品中某些新质元素的出现,当原有的指称变得困难,研究者便往往不及深究就匆匆在原有指称前面冠以“新”字,以便与旧有指称相区别,而究竟“新”在何处则没了下文。后来者表述的惯性却又常常让这种懒惰的命名得以不断迁延。同样,面对李锐、杨争光等人的作品,学者金汉又再次以“新乡土小说”称之。不同于批评家雷达的是,对于何为“新”何为“旧”,金汉倒是有自己的看法,认为叙述者基本等同作者的曰“旧”;叙述者摆脱了作者的曰“新”[6]。这显然是基于作品表象过于简单而粗暴的判断。
因之,如果再将乡村家园和乡村荒野纳入观照视野进行总体考察,那么在梳理“乡土文学”和“农村题材小说”这两个文学史范畴的渊源,以及对其所指涉的内容进行厘定并在试图解决指称焦虑的过程中,对这一问题还有所延展。《乡土·农村·家园·荒野——论中国当代作家的乡村想象》一书的结论是:
中国当代文学中由于乡村叙事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其内涵早已超出“乡土文学”或“农村题材小说”的涵盖能力。基于此,我认为能够包容乡土、农村、家园、荒野这四种言说指向的种概念应该是“乡村”;换言之,乡土、农村、家园、荒野是有关乡村的四种不同文学景观。而“乡土文学”、“农村题材小说”、“乡村家园小说”、“乡村荒野小说”则是“乡村小说”、“乡村叙事”或“乡村文学”这个种概念里的四个属概念。[7]
今天看来,相较于“乡村小说”“乡村文学”,“乡村叙事”这一概念明显更具学理性与指称的明确性与弹性。本项目研究所指的“乡村叙事”便源于此。事实上,此前早就有学者表现出对“乡村”这一概念使用的自觉。例如,“乡村”一直是学者赵园在论述一般论者常视为“乡土文学”的一个核心概念,专著《地之子——乡村小说与农民文化》(1993)就表现出对“乡村”一词使用的高度自觉,在其论述里反而鲜见“乡土文学”或“农村题材小说”,“乡村小说”或“乡村文学”往往是其解决指称焦虑的方法。而且,更值得注意的是,赵园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注意到作为一种文学景观的“乡村荒原”,并有专门论述。从近年来的研究看,与“城市叙事”相对,“乡村叙事”这一概念无疑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同,频繁出现于大量的论文与专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