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周易》是一部说通天人事理的文化经典

(一)《周易》的结构

下面就说说《周易》这部书是什么样的。

前面说到《周易》一书,分《经》《传》两个大的部分。《周易》古经部分,由卦象、卦辞、爻象、爻辞构成。《传》又叫作“十翼”,如同鸟的羽翼,它包括《乾文言》《坤文言》《彖传》《大象传》《小象传》《系辞传》(上、下)、《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十种解说《易经》的文字,又统称《易传》。《易传》是现在能见到的对《易经》最早的解说,也是对《易经》的深化,是哲学、思想著述,它们和《易经》一起成为经典,现在称《周易》,实际上是将经与传一起来对待的。

(二)《周易》言说事理的方法

现在就说说《周易》的样子。

《周易》是以“象”“数”的形式述说道理的。“象”,有卦象、爻象,其中的卦、爻辞也大都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形象描绘;“数”则是易卜过程中的运演。我们这里主要讲“象”。

全部“象”的基础是阴、阳——“--”(阴爻)、“—”(阳爻),用这样两个符号来表达。阴、阳画成图,就是我们常见的那个阴阳太极图,《易传》直接把这“--”(阴)、“—”(阳)叫“太极”。这个“阴、阳”,了不起,它实质上是说出了世界的矛盾现象,而矛盾是世界的动力。没人否认世界是变化的,是瞬息万变的,永恒就是变化,但是这个变化的原动力是什么?是谁推动了它变化?在西方哲学,黑格尔把它确定成,事物的动力就在于事物自身矛盾的对立统一,并且说“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正是矛盾——“--”“—”这个基础,构成了《周易》的八经卦、六十四别卦。《易传》里面讲“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有了矛盾,就有了象,就有了象的运动,有了运动就有了变化,有了变化就有了事物发展的不同向度——吉、凶,于是这阴阳就构筑了以八卦为标志的《周易》的大厦,也构成了《周易》简易、变易、不易的道理的叙说,《周易》可以告诉你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向度,可以判断“吉凶”。

八经卦就是人们常说的“八卦”,是八种“象”,是带有象征品格的具象——“”卦名为乾,代表天,其基本特性是刚健;“”卦名为坤,代表地,地的基本特性是柔顺;“”卦名为坎,代表水,水的基本特性是险;“”卦名为离,代表火,火的基本特性是明;“”卦名为艮,代表山,山的基本特性是止;“”卦名为巽,代表风,风的基本特性是入;“”卦名为兑,代表泽,泽的基本特性是悦;“”卦名为震,震代表雷,雷的基本特性是动。它们分别象征了自然存在的八种基本事物及其特性,由这八经卦的卦象和特性相叠,就变成了六十四卦,又叫六十四别卦和八经卦相区别。每个别卦具有六爻,这样,一部《周易》给人的样态就是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由它们形成了一个系统,构成了对整个世界——人的、自然的现象及其道理的概括和描述。我们今天读懂《周易》,凭借的不仅是这些卦象、爻象,还有属于《经》的每卦的卦辞,每爻的爻辞,以及属于《传》的那些文字、说法,综合这些,我们才得以领略《周易》里面的思想、智慧。

《易经》的这套系统的概括和描述的原理,《系辞传》说:“古者包羲(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其实这里揭示的不仅是《周易》,而且是整个中国文化的特点。第一句话,说的是《周易》产生之早、之神圣,是往古伏羲氏的创制,是古老的,神圣的,权威的。有前面的分析,这里就用不着多说了,总之它历时之悠久、积淀的思想智慧之丰厚、述说道理之完备是权威意义的文本。“仰观”“俯察”的是什么?是天地之精神,天地之法则。它细腻到“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这是人们生活所避不开的环境、内容,它观察到其规律“宜”,与之生成、存在相适应、相“宜”的看不见的规律与道理。其观察、研究的方法是什么呢?“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用自身的感受去体会、去感悟,而不是如同西方哲学思想那样,把人类自己作为主体,作为中心、作为主宰者,把身外之一切作为客体去研究、去征服。《周易》认为,人和世界是一体的存在,人在世界中,世界是我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家作为有机的整体互相依赖,相宜并存,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天人合一”的认知方法和追求境界,它像美学里讲的移情一样,是一种物我、人与我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体会,最终达到对事理的感悟,而不是对对象武断地独断与征服。在《周易》里边,它确定了这样一种思维,确定了一种思理方向——天人合一。这才是中国文化的思理特点,它一直潜藏在人们的意识里,成为人们的思维方法与特色。这一特色造就了中国人的哲学思理如同艺术的境界,而中华艺术的品质就是求天地精神的往复交流的“天人合一”境界。

这一思理的物化形式就是“八卦”——《周易》六十四卦象符号之本。它们——卦象的意义是“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里的“神明”,多半不是那个超验的有意志的神圣的上帝。我们的《周易》,既没有像西方精神把世界统归于理念,也没有把地盘绝对地让位给神明上帝,而是给人类自己留下了一个空间。那么这里的“神明”是什么呢?《易传》里说,“阴阳不测,谓之神”“知几其神乎”。“几”是事物很微妙的变化,你难于察觉难于把握的变化。你把握了这个,就几乎超越于对萌芽的认识,达到了神机妙算;你把握了这个,那你就类似于通神一样;而这在本质上却是人的智慧。最难得、最考察人能力的是对瞬息万变的大量的偶然性和事物发展的方向的理解和把握,这正是《周易》表达出的智慧。孔子说“敏于事”,崇尚“敏”,“恭宽信敏惠”。敏,是人格最重要的要素——智慧的要素。“德”是事物的特性、特点,是事物本体发出的信息。特性是什么?特性往往是它本质的表达。本质是什么?本质就是规定了这个事物方向和存在样态的原因。“以通神明之德”,神明告诉你的这样的“德”,这个“以通神明之德”是《周易》自觉不自觉地把事物本身神而化之,把人自身的智慧神而化之了。“以类万物之情”,以我去体会客观世界,以我去体会我之外的一切。“类”,把他们归类概括起来表达。这个特点里面,就包含了科学思维的东西,以“类”的思维为主要形式,启发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把握,也哺育了我们怎么去思考问题、体验问题。它揭示一个整体性、和谐性、统一性、天人合一、物我合一、道器不分、体用无二的认知方法。

总结起来说,《易传》说的是《周易》创制原理,就是人们认真、刻苦地观察,体味包括自然、人自身在内的一切事物的存在原理,运行规律,然后体会、感悟,将“神明”、万物的特点、情态都凝定在它所创制的符号——“八卦”里面,于是就有了《周易》。

进一步说,以上的说法,实际上讲到了《周易》思维、创制的特点——“观物取象”,通过“仰观”“俯察”,体味、抽象,最后把认识成果凝定在卦象之中。那就是说,“观物取象”的思维特色,即每一个“象”的表述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具体,它是对事物具体层次的剖析过程的超越,将丰富的认识过程略去,而直接以能涵盖这些过程的具体的“象”来启发人、诱导人感悟。因此,这“象”既具体,又不具体,它只是一种媒介,一种启示,一种从容的面孔,让人们凭着它的启示去进行举一反三的深思,去感悟、诱发出人们的智慧能力,调动人们储存着的生活经验。“观物取象”的过程是一个艰苦的认识过程。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对能启发人的物象之妙手偶得的撷取,都在说明着思维过程的艰苦。同时,它也说明了《易》作者的占有经验的丰富和所获思想成就的高度。反过来,观卦象而领悟也同样需要积累、修养和艰苦的认识过程。如果仅拘泥于卦象、爻象的具体事象,就会令人茫茫然不知所以,就会是买椟还珠、“得筌忘鱼”。正因如此,魏晋时的思想家王弼在研读《周易》时深切感受到要“得意忘象”,要懂得“象”只是一种暗示、一种启发,切切不可执着于象本身。后来南宋的思想家朱熹也说,观象需要思辨,需要人们“举一反三”,“由此推开去”。

《周易》就是以这样的方法,通过卦象及言辞的述说来揭示世界万事万物的道理。

(三)观察、体味一下《周易》

下面,我们举个卦例来具体观察、体味一下《周易》。

《讼》卦第六。

《讼》卦,它的卦象是“”,由下卦(又叫内卦)坎“”,上卦(又叫外卦)乾“”两个经卦卦象构成,卦辞为:“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这一别卦说明了什么呢?

我们说《周易》六十四卦是一个整体的系统,用这种整体性来说明世界万事万物的道理。其中每一个别卦都是这个整体中的一个部分,《讼》卦也不例外,它在这个整体中位居第六,前面是《乾》《坤》《屯》《蒙》《需》。说的是《乾》《坤》为天地,为《易》的门户,其意义《序卦传》说得很具体——“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措)。”就是说,有天地才有万物,才有自然、人类种种事物的发生,天地是个前提。接下来的《屯》就是说天地开辟之后便有了人类的聚合;《蒙》说的是人们登临这个世界就要发蒙去惑;人们发蒙益智就有了财富的积累,有了饮食需待,就是《需》;有了财富,有了利益就会有不均衡,不均衡就势必争讼,那么接下来就是《讼》这一社会现象。这样一套安排,可见《周易》是一个较为严整的系统。

《序卦传》说:“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它在说明的是,狱讼是面对人生所需资取的利益时出现了不均衡而引起的争斗,并且这种争斗是顽强的争斗。

狱,《说文》:“确也,从从言。”“,两犬相齧也。”段玉裁注:“确”为“刚坚相持之意。”这就是说,“狱”为如同两犬相齧一样,相互间刚坚相持,拼死相咬而争斗不息。《说文》:“讼,争也,从言公声。”“公,平分也。”段玉裁注:“公,背私也。”按照这样的说法,则“讼”是争斗不息而诉之于公,等待裁判。这就是社会中不可回避的狱讼问题。

“讼”这一卦形,便对这一现象予以了清楚透彻的说明。

《讼》()卦下坎()为水为险,上乾()为天为健,两经卦相叠,构成了“讼”。解释卦象的《大象传》说:“天与水违行,讼。”断定一卦之大义的《彖传》说:“上刚下险,险而健,讼。”

这揭示出“讼”的形态——天往西转,水往东流,上下方向正好违行。《周易》用大自然的天与水成像,以常识说明“讼”的社会现象,如同“天与水违行”一样,两个利益主体的利益相违背,也就构成了主体意志的相悖戾,终不能协调,这便成了“讼”,《周易》对这一现象就以下坎()上乾()的“天与水违行”象之。它揭示,意愿悖戾是两相成讼之由;还因为“有孚窒惕”(《讼》卦辞)——诚信遭遇窒塞,心有所惕惧,所以成讼。

卦象又揭示出“讼”的特点。如卦象所示——“乾”的特性是刚健;“坎”的特性是险,卦象上刚下险,险而又健,险健相接,同时,内卦险外卦健,也就是内心凶险而外在行为刚健,这些都是构成“讼”的因素。如果只有刚健而内心没有怀抱凶险,也就不生狱讼了;又如果只有凶险之心而体性懦弱不刚健,也就不能兴起狱讼了。正因为险而又健,所以就构成了狱讼之事。也就是说,内怀险意,而且意志刚坚强健,必欲置对手于败死之地而后快,于是刚坚相持,争斗不息,诉之于公。这就是卦象所表达的《周易》对狱讼现象的认识和描述,它从一般意义上揭示了狱讼这一社会现象的生成情态。没有“有孚窒惕”,险、健这些要素就没有了狱讼之事,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利益的失衡,人心的刚绝,要想减少狱讼,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利益的均衡,也必须解决人的爱人之心的养成,其实这是一个意义重大而深刻的社会的根本性问题。

面对这样的现象,《周易》提出了自己的理想,也同时提出了从总体上规避狱讼问题的方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周易》告诫,狱讼的事体,不可妄兴,一定要有信实被外力止塞,而且又有了惕惧,担心自己的真实情况被不明不白地冤枉,忧心重压,才决计申述,于是能兴动讼事。面对狱讼之事要把握分寸,中道而止,不可纠缠过甚,方可得到吉祥。所谓“终凶”,是说狱讼不可长久不息。狱讼终竟是凶事,虽说惕惧而忧心重压,但兴动狱讼,是绝情绝计之事,一旦走向这一道路,就会破坏人情维系的社会关系,陷自己于孤立之地,而人是需要依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生存,“讼”而主动走向绝情绝计之地,所以说“终凶”。

既然有讼,就需要公正的大人判决它,所以说“利见大人”。如果以讼而妄涉危险,必有祸患,胜讼、败讼都是险事,所以说“不利涉大川”——《周易》以巨流大川喻示凶险。

这态度很明确:一是讼不可长,必须中道而止,不能无休止地纠缠于讼事,纠缠下去,无终极止境,必有凶险。它否定了险而健,纠缠于讼事的态度。其二,必有公正“大人”,裁判以公正、中直,方能了结讼事。这强调了公正的法则。其三,不能以讼事之险而往涉大川,这样就会险而愈险,终至祸患。它告诫人们,不能依赖狱讼而谋大事,成大业,这是息讼的态度。总之,卦辞的基本态度是明朗的,那就是止讼、息讼,通过平息狱讼、防微杜渐地止狱讼于未萌来维持社会的和谐状态。

接下来,“讼”卦六爻的爻位、爻辞就从不同角度,具体透视了狱讼现象,告诫人们胜讼、败讼皆为险事,同时从正反几个方面述说了《周易》息讼、止讼的态度和社会理想。在这里凸显着《周易》一贯的对人、对社会热切关怀的动人情怀。

《周易》的这种精神与情怀为后来的儒家所发扬。

孔子读《易》很用功,《史记》说他读《易》“韦编三绝”,就是把“装订”《周易》一书简册的牛皮条多次磨断,可见其用功之勤。他也深得《周易》精神,对于《周易》所说的狱讼之事及其态度很为赞同,并且发挥了其社会理想。他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说的是听断狱讼之事,自己和别人没什么两样,不过是处以公心,辨明是非曲直而已,但自己和别人不同的是,一定要让社会没有狱讼之事,使人际和谐,社会安定。他认为天下事并不忧患财富多寡,忧患的是利益失去均衡,这才是社会动乱的根本祸患。他也毕生弘扬他的爱人的“仁学”,使人们富于体贴、同情,使社会安定、和谐。他所开创的儒家,延续并发挥了《周易》的思想,在对待狱讼的问题上于《周易》一以贯之,坚持并发扬下来,成为我们文化传统中对这一社会事物的基本价值判断。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周易》就是以这样独特的话语方式,明事理、辨是非、定吉凶。它周到、详细而深刻地阐明人事,述说事物的规律,揭示天地间的道理,其中凝练出的“道”既对中国文化的形成发展具有范式的意义,同时其“道”也指导人们谋大事,成大业。

(四)《周易》指导人们成就人生、成就事业

《系辞传》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错(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这里说的“道”,是主导有形之体运动的规律,是必须经过对具体事物的观察、把握才能感悟得到的事物内在的规则、规律,所以说它居于有形的事物形体之上。这里说的“器”,是看得见、可感知的有形的物质形态。“道”与“器”的统一,也就是规律之“道”与有形的规律的载体之“器”,两者辩证统一。两者的辩证统一,交互作用就导致了事物的交感化育、互为裁节的运动,这就是“变”。沿着变化而推广旁行,无所不在地运用就是“通”。把这些道理教给天下百姓使用,就叫作“事业”。即是说,将法则、道理,成功地运用到对人自身的理解,并运用到治理社会,使社会的运行合于天之道,能够协调发展,变通无碍,就是所谓的“事业”了。

《周易》六十四卦,在它自己的系统中,在每一卦的具体位置、前后关系中,都说明着具体事物居于整体世界里的存在、变化之“道”。而每一卦中的六爻,又在说明着处于具体卦——具体事物的范畴中的每一阶段,每一过程中的事物内部的存在与变化之“道”,这些“道”超越那种具体可感的作为“器”的一切存在,是驾驭现象、驾驭事物的根本法门。《周易》六十四卦讲的这个大“道”,令人通达,启人智慧,完成事业。

人说,“《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周易》之“道”,成全的是君子的人生,君子的事业。《易传》讲“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领略了《周易》之“道”,就可以不断调整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而达到持久地把握自己,持久地在社会、人生中有个通达的境界,成就自己的人生,成就自己的事业。同时就人生而言,阅读这部具有“天人合一”思想的富有诗意的经典,浸润其中,可使我们领略那种“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的人生况味。

上述,从宏观到具体,描画了《周易》这部经典,最后引用《四库全书总目》的评说,再来看一下《周易》的内涵及其地位:“《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作为中华文化之根,《周易》的确有这样的内涵和地位。

【推荐书目】

1.黄寿祺、张善文译:《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2.蒋凡:《周易演说》,上海古籍出版社。

3.陈鼓应、赵建伟注译:《周易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

4.鲁洪生:《读懂〈周易〉》,中华书局。

5.(宋)程颐:《周易程氏传》,中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