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服务制度框架结构

一 社会服务与相关政策之间的关系

明确社会服务的定义之后,还有必要梳理一下社会服务的政策归属。英国学者迪安(2009)认为,卫生和教育是基础性的社会政策。有关收入维持、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社会政策可以借助它们确保社会安全和经济生产力。有关住房和环境的服务可以确保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个人社会服务旨在为社会中最弱势的成员提供照顾或保护。

Kahn和Kamerman(1980)认为个人社会服务的任务主要有八项。一是促进个人的社会化和发展。二是传播社会服务信息,方便人们获得社会服务。三是确保脆弱老年人、残疾人等获得基本社会照料和援助。四是当家长不能承担他们的角色时,为儿童安排替代的家庭或寄宿照料,或创造新的持久的家庭关系。五是为面临问题、危机和疾病的个人和家庭提供帮助、咨询和指导,以重建他们的能力,并使他们能够克服困难。六是支持互助、自助和预防活动,克服社区生活中的问题,倡导政策和项目的更新以及服务计划。七是整合各种影响个人和家庭的项目或服务,确保最大限度的合作。八是控制或监督可能伤害自身或他人的越轨者,方式是向他们提供照料、援助、指导等。

社会服务不仅是社会政策/人类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公共政策的组成部分,同时还是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无论如何归类,社会服务都是一项典型的由政府部门提供的社会福利活动,通常可以被看作为社会福利机构实施的那些活动。严格地说,纯粹的商业性服务不包括在社会服务的范围内,即便两者的界限很难划分。当然社会服务并不能完全排除商业性服务,因为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有一部分社会服务是由政府资助并由私人机构提供的(Antonnen & Sipila,1996)。社会服务不是要取代或矫正家庭服务,而是对新的社会形势做出的新的反应。社会服务承担的功能可以被概括为两个:一是社会服务强化和修复家庭和个人正在承担的功能和角色;二是社会服务提供新的机构渠道和形式来承担家庭、亲属网络和邻里不再履行的社会化、援助和角色确定等功能(Kahn,1979)。

二 社会服务制度框架要素

根据以上对社会服务定义、共识和政策归属的理解和阐述,本书将社会服务制度总体框架设立为社会服务基本制度设置、行政制度设置、供给制度设置和监督检查制度设置等四大板块,并围绕着这四大板块展开中国社会服务制度创设的一系列研究工作(见图1-2)。

图1-2 社会服务制度总体框架

(1)基本制度设置主要包括社会福利观念、社会服务模型、政府职责、社会服务对象等。

(2)行政制度设置主要包括主管社会服务的行政机构、政策法规、财金制度等。

(3)供给制度设置主要包括资格认定和需求评估、社会服务设施、社会服务项目、社会服务发送、整合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4)监督检查制度设置主要包括监督检查机构、监督检查规范、社会服务质量框架和结果框架等。

三 研究设计

总体研究架构主要分为三大块:理论研究→经验研究→政策建议。理论研究突出政策科学的视角,经验研究仍然定位于传统的规范主义方法论。

理论上,从概念和共识出发推导出政策的两个属性,从政策的两个属性推导出政策体制理论,从政策体制理论推导出公共政策治理框架。理论和经验研究上,从政策从属性到政策体制的思想观念、组织制度设置和利益安排这两个要素再到社会服务基本制度创设和行政制度创设;从政策专一性到政策体制的政策任务和政策范式这两个要素再到供给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创设。连接政策体制理论和经验研究所使用的是政策治理理论中的两个政策工具:一是整合,二是完善和改进(见图1-3)。

图1-3 研究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