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

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中,每项评估内容划分为完全依赖、部分依赖、部分独立、独立等四个层级,并分别赋予0分、5分、10分、15分等四个等次的分值。总分为100分。得分越低,表明老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越低。最终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形成四个等级:能力完好(总分100分)、轻度受损(总分65—95分)、中度受损(总分45—60分)、重度受损(总分0—40分)。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标准如表1-2所示。

表1-2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标准

续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