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注解与配套(含教育法)(2017年版)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129字
- 2021-09-28 11:03:24
第二十六条 【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注解
本条是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规定。
配套
《教育法》第31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本条是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规定。
《教育法》第31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